贵州:国有煤企隐患情况要社会公示 冒险作业将按事故问责

2013-03-28 09:07 来源: 我的钢铁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27日电(记者黄勇、王新明)贵州针对近期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企业连续发生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贵州对国有煤企业建立严格的安生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约谈问责制度,隐患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的行为将被视为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问责。

  贵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加强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国有煤炭企业单个煤矿重大隐患超过5条的,由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国有煤炭企业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煤矿重大隐患超过5条的,由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等部门对国有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隐患问题特别突出、整改不力的,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国有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隐患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将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的行为视为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问责,把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转变。贵州省省安全监管局将制定具体办法,界定各类隐患作业的事故等级,实行分级管理,重点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贵州省同时要求全面落实煤炭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国有煤炭企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3次,其他相关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6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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